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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目名称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
服务内容概述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目前政府对企业合同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旨在促进企业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办事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第16号)和广东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局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06]40号)
办理条件
(一) 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带头并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并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营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问题。
(二) 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有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企业领导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合同档案、用户档案保存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三) 企业的各类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依法签订合同。
(四) 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因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五) 企业 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依法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严格执行海关、计量、质量、文化、卫生、银行、外汇等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章行为。
(七) 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较好效果,无经营性亏损。
企业经营期限满1周年
办理程序
申请→提交材料→培育推荐→初审考核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每年7月1日开始申报,11月30日前考核结束。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1、填写好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表》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国税、地税证复印件各一份;
4、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有关文件复印件一份;
5、企业本年度上半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各一份;
6、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份;
7、本年度上半年守法经营及合同订立、履行情况总结一份;
8、企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证明文件复印件;
9、企业获得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办事网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诉电话
85595320
投诉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备 注
所有企业都必须在网上填报资料,然后将书面资料递至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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