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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项 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内资(私营)企业年检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
办事依据
1.《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4.《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的内资企业(除了在当年新登记注册的企业)。
办理程序
(网上)年检程序;
1.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到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或开展年检业务的工商所年检窗口获取企业年检资料免费自助录入密码或购买上网卡(含企业身份识别密码)。
2.选择免费自助录入方式的企业在各大厅设立的“免费自助录入区”里的电脑录入年检资料,凭上网卡密码在单位的电脑上网,通过互联网申报年检材料。
3.年检机关在网上对企业申报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
4.企业在完成上述有关程序的5个工作日后,选择免费自助录入的企业可通过“免费自助录入区”电脑中的年检结果查询系统查询结果;选择互联网报送资料的企业,可通过已下载的电脑程序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初审准予通过”和“初审不予通过”。
5.初审准予通过的,企业可以按照初审意见的指引,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年检窗口领取年检缴费单,缴交年检费后,备齐缴费收据及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到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盖章确认手续。年检机关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收取年检登记表以及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后,年检完成。
6.初审不予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网上初审意见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后,重新申报年检。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每户年检收费50元。
二、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粤价费(1)字〔1993〕112号。
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5个工作日。
办理需提交
材料目录
须提交的内容有: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年检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3. 提交审计报告(包括所有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4.前置审批文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6.分支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年检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3)隶属企业通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前置审批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
分为5种年检报告书和2种登记表,分别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机构(分支机构)、(200 )年度企业年检登记表、(200 )年度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
联系电话
85596566-3810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受理窗口
广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年检受理窗口
办事网址
http://www.gzaic.gov.cn
投诉电话
8556566-3810
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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