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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或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15% 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经认定的软件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即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之后三年税率减半;非生产性新办中外合资企业实行“两免”,即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额达产值70%以上的企业,可以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税率 13%(农业相关项目)、17% 投资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以及将进口的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退税优惠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投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退税优惠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关税、增值税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原料、零配件、燃料关税、增值税 除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采取保税进口外,其他企业不能免征 国产原料生产的成品出口退增值税 必须待成品离境后才可以退税 加工贸易项目的进口设备、原材料及办公用品涉及许可证的 国家鼓励类加工项目免许可证,其他均需许可证 内外销比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能解决外汇收支平衡,除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和国家配额制度管理的以外,可自行确定产品内外销比例,其他的外商独资项目,可视项目情况放宽产品内外销比例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分为A、B、C、D四类企业,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 城市房地产税 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免征三年,如属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五年,之后每年1.2% 税后利润再投资鼓励政策 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企业,限期在五年以上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如再投资的企业属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可全额退还已纳所得税税款 备注:表中内容系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摘编。若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发生变更,则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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